國父遺教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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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coll.
Publisher: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
Year: 1946

Language: Chinese
Tag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Kuomintang;中國國民黨;KMT;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目次
第一集 建國方略
一、心理建設 5
第一章 以飲食為證 5
第二章 以用錢為證 13
第三章 以作文為證 21
第四章 以七事為證 26
第五章 知行總論 36
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 41
第七章 不知亦能行 57
第八章 有志竟成 62
二、物質建設 79
篇首(國際共同發展中國實業計畫書) 83
第一計畫 87
第一部 北方大港 88
第二部 西北鐵路系統 插第一第二圖 93
第三部 蒙古新疆之殖民 97
第四部 開濬運河以聯絡中國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 98
第五部 開發直隸山西煤鐵礦源設立製鐵鍊鋼工廠 99
第二計畫 100
第一部 東方大港 插第三節四圖 100
第二部 整治揚子江 插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圖 106
第三部 建設內河商埠 121
第四部 改良揚子江之現專水路及運河 126
第五部 創建大士敬土廠 130
第三計畫 130
第一部 改良廣州為一世界港 插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圖 131
第二部 改良廣州水路系統 插第十四第十五圖 139
第三部 建設中國西南鐵路系統 插第十六圖 147
第四部 建設沿海商埠及漁業港 插第十七圖 152
第五部 創立造船廠 160
第四計畫 162
第一部 中央鐵路系統 163
第二部 東南鐵路系統 171
第三部 東北鐵路系統 175
第四部 擴張西北鐵路系統 183
第五部 高原鐵路系統 190
第六部 設機關車客貨車製造廠 195
第五計畫 196
第一部 糧食工業 197
第二部 衣服工業 200
第三部 居室工業 202
第四部 行動工業 205
第五部 印刷工業 206
第六計畫 207
第一部 鐵鑛 207
第二部 煤鑛 208
第三部 油鑛 209
第四部 銅鑛 209
第五部 特種鑛之採取 210
第六部 鑛業機械之製造 210
第七部 冶鑛廠之設立 211
結論 211
附錄 215
關於廣東至重慶與蘭州支線之借款與築建契約草案 215
駐京美國公使芮恩施覆函譯文 219
美國商務總長復函一通 221
意大利陸軍大臣嘉域利亞將軍復函 222
北京交通部顧問之鐵路專後家碧格君投函 222
美國名士寓居羅馬以世界中都計畫著名之安得生君覆函 223
三、社會建設 225
卷一 結會 238
第一章 臨時集會之組織法 238
一節 會議之定義 238
二節 會議之規則 238
三節 會議之種類 238
四節 召集之通式 238
五節 開會之秩序 239
六節 主座之選舉 239
七節 被指名者多人 239
八節 指名之附和 240
九節 選舉書記等 240
十節 委員會 241
第二章 永久社會之成立法 241
十一節 立會 241
十二節 章程及規則 242
十三節 職員 242
十四節 職員之選舉 243
十五節 其他之選舉 244
十六節 無人當選 244
十七節 大多數與較多數 244
十八節 團體之成立 245
第三章 議事之秩序並額數 245
十九節 循行之事 245
二十節 議事之公式秩序 246
二十一節 額數定義 247
二十二節 額數為開會前之必要 247
二十三節 開會後函額之效力 247
二十四節 數額數之法 248
第四章 會員之權利義務 248
二十五節 會長之義務 248
二十六節 會長之權利 249
二十七節 會員之權利 249
二十八節 副會長並書記之權利義務 249
二十九節 全體之積限並缺席廢置特別會等之規定 250
三十節 特務會議 251
卷二 動議 251
第五章 動議 251
三十一節 動議 251
三十二節 處事之手續 251
三十三節 動議之措詞 252
三十四節 何時可發動議 252
三十五節 手續之演明式 252
三十六節 附和動議 253
三十七節 附和之形式 253
三十八節 極端之當避 254
第六章 離奇之動議並地位之釋義 254
三十九節 收回動議之公例 254
四十節 收回之演明式 254
四十一節 例外之事 255
四十二節 分開動議 255
四十三節 對等動議 255
四十四節 地位釋義 255
四十五節 地位之討得 256
第七章 討論 256
四十六節 討論之權利 256
四十七節 討論之定義 256
四十八節 何時為討論之秩序 257
四十九節 討論法演明式 257
五十節 限制討論之例 258
五十一節 演明武 259
五十二節 駁論言辭 259
五十三節 競爭地位 260
五十四節 遜讓地位 260
五十五節 討論之友恭 261
五十六節 一致許可 262
第八章 停止討論之動議 262
五十七節 停止討論動議之用法 262
五十八節 停止討論動議之效力 262
五十九節 停止討論動議之討論 263
六十節 停止討論動議之演明武 263
六十一節 停止動議與本題動議之別 263
六十二節 停止動議對於他動議之效力 264
六十三節 停止動議對於本題一部分之效力 264
六十四節 定時停止討論 264
第九章 表決 264
六十五節 表決方式 265
六十六節 舉手並起立 265
六十七節 採法宜定 265
六十八節 拍掌不宜用以表決 265
六十九節 兩面俱呈 265
七十節 表決疑問 266
七十一節 同數 266
七十二節 主座之特權 266
七十三節 主座有表決之權利 267
七十四節 點名表決 267
七十五節 投票表決 267
七十六節 由少數或多於大多數以取決 268
第十章 表決之復議 268
七十七節 復議之定義 268
七十八節 復議動義之效力 268
七十九節 何時可發復議動議 268
八十節 何人可發復議動議 268
八十一節 折衷辦法 269
八十二節 討論復議 269
八十三節 得勝之方面釋義 269
八十四節 復議之演明式 269
八十五節 不能復議之案 270
八十六節 復議動議宜慎用 270
八十七節 取消動議 271
八十八節 兩動議之功效 271
卷三 修正案 271
第十一章 修正之性質與效力 271
八十九節 修正之性質 271
九十節 修正案須有關係 272
九十一節 修正之效力 272
九十二節 第一及第二之修正案 273
九十三節 第一第二修正案之演明式 273
九十四節 同時多過一個之修正案 274
九十五節 先事聲明 275
九十六節 接納修正案 275
第十二章 修正案之方法 276
九十七節 修正之三法 276
九十八節 宣述修正案之方式 276
九十九節 加入方法 276
一百節 加入案之否決效力 277
一百零一節 改變意思之必要 278
一百零二節 刪除之法 278
一百零三節 刪去修正案否決之效力 278
一百零四節 刪去案呈決之方法 278
一百零五節 所棄之字可加入他處 279
一百零六節 不字 279
一百零七節 刪去而加入之法 279
一百零八節 刪去而加入修正案否決之效力 280
一百零九節 替代 280
第十三章 修正案之例外事件 280
一百十一節 款項及時間之空白 280
一百十一節 人名 282
一百十二節 不受修正之動議 282
一百十三節 復議案 282
一百十四節 修正之秩序 282
一百十五節 順序之定義 283
卷四 動議之順序 283
第十四章 附屬動議之順序 283
一百十六節 獨立動議附屬動議 283
一百十七節 七種附屬動議及其順序等級 283
一百十八節 議案順序之演明式 284
一百十九節 七種附屬動議之的 286
一百二十節 定秩定之理由 286
第十五章 散會與擱置動議 286
一百二十一節 散會動議 287
一百二十二節 獨立之散會動議 287
一百二十三節 散會議之限制 287
一百二十四節 散會之效果 287
一百二十五節 有定時間 287
一百二十六節 置擱動議 288
一百二十七節 置擱議之效力 288
一百二十八節 抽出之動議 288
第十六章 延期動議 289
一百二十九節 有定時之延期 289
一百三十節 其效力 289
一百三十一節 此議之限制 290
一百三十二節 無期延期 290
一百三十三節 此議之效力 291
第十七章 付委動議 291
一百三十四節 付委 291
一百三十五節 付委議之效力 292
一百三十六節 帶訓令之付委議 293
一百三十七節 問題之一部分 293
一百三十八節 委選之事宜 293
一百三十九節 獨立之付委議 294
第十八章 委員及其報告 294
一百四十節 委員之性質 294
一百四十一節 委員之權限 294
一百四十二節 報告 295
一百四十三節 報告之呈遞 296
一百四十四節 要求報告 296
一百四十五節 少數之報告 296
一百四十六節 報告之演明式 296
一百四十七節 復付委 297
卷五 權宜及秩序問題 297
第十九章 權宜問題 297
一百四十八節 權宜問題之性質 297
一百四十九節 權宜之定義 298
一百五十節 效力 298
一百五十一節 演明式 299
第二十章 秩序問題第 300
一百五十二節 秩序問題之定義 300
一百五十三節 主座之職務 300
一百五十四節 秩序問題之效力 300
一百五十五節 申訴 300
一百五十六節 申訴表決之同數票 301
一百五十七節 順序 301
一百五十八節 秩序問題及申請之演明式 302
結論 307
附錄章程並規則之模範 308
議事表 311
第二集 建國大綱 315
一、製定建國大綱宣言 317
二、建國大綱(遺墨) 318
第三集 三民主義 333_1
一、民族主義 337
第一講 337
第二講 348
第三講 359
第四講 368
第四講 368
第六講 386
二、民權主義 397
第一講 397
第二講 412
第三講 422
第四講 436
第五講 449
第六講 466
三、民生主義 484
第一講 484
第二講 503
第三講 518
第四集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546_1
一、宣言 547
一 中國之現狀 547
二 國民黨之主義 550
三 國民黨之政綱 554
二、政綱 554
甲 對外政策 554
乙 對內政策 555